skip to Main Content

「緣故」或「原故」

  • 緣- 原因(緣由/緣故)、由來(緣起)、自然的機遇(緣分)、順著(緣溪而行/緣木求魚)
  • 原- 根本(原因/原先/原本)、本來的(原料/原文)、寬恕(原諒)、平坦之地(平原)

「緣故」才是正確的用法。是指事情發生的起因。另,「緣於」是起因於。而事情發生的根本就叫「原因」,不能用「緣因」。

例句:

  • 是什麽緣故讓你遲到了?= 是什麽原因讓你遲到了?
  • 他二人發生爭執的緣故是財務糾紛。= 他二人發生爭執的原因是財務糾紛。
  • 他二人的爭執是緣於財務糾紛。= 他二人爭執的原因在於財務糾紛。

This Post Has 0 Comments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

Back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