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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戴罪立功」或「帶罪立功」

  • 戴(音“代”)- 將東西套在頭或手上(戴帽子/戴戒指/戴天之仇)、擁護(擁戴)
  • 帶(音同上)- 紥束的布條或皮條(衣帶)、隨身携著(携帶)、率領(帶領)、區域(地帶)

「戴罪立功」是指犯了過錯,暫時從輕發落或不予處分,而戴著有罪的頭銜,立下功勞做為補償,也就是將功折罪的意思。

例句:

  • 球隊輸了這場比賽,經理沒有接受隊長的請辭,而是讓他戴罪立功,希望在下一場的球賽裏贏回來。
  • 他的投資計劃失敗了,但是老闆沒有過分地責備他,並且讓他開發另一項計劃,戴罪立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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